男子与军人配偶长期同居被批准逮捕 破坏军婚严惩不贷
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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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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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舍身保家卫国,他们的守卫让我们的家园和平幸福。国家依法保障军人的婚姻家庭,任何破坏军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11月12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破坏军婚罪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此前,10月27日13时许,章贡分局沙河派出所接到正在服役的军人小李(化名)报警,称怀疑妻子王某某(化名)在其服役期间与一男子同居。接到报案后,办案民警在沙河镇某自建楼发现罗某与王某某在此处同居,并将二人带回所内调查。
经调查,2024年4月,王某某来到罗某所在的公司上班并与其结识,之后发展为情人关系。罗某明知王某某是现役军人配偶,仍长期与其同居。目前,罗某因涉嫌破坏军婚罪已被章贡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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